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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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瓶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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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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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13014 |
国药准字H20045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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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1.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 2. 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
1.适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预防和治疗,如维生素B1缺乏所致的脚气病或 Wernicke脑病。亦用于周围神经炎、消化不良等的辅助治疗。2.全胃肠道外营养或摄入不足引起的营养不良时维生素B1的补充。3.下列情况时维生素B1的需要量增加:妊娠或哺乳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烧伤、血液透析、长期慢性感染、发热、重体力劳动、吸收不良综合征伴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损害、酒精中毒伴肝硬化)、小肠疾病(乳糜泻、热带口炎性腹泻、局限性肠炎、持续腹泻、回肠切除)及胃切除后。4.大量维生素B1对下列遗传性酶缺陷病可改善症状:亚急性坏死性脑脊髓病 (Leigh病)、支链氨基酸病,乳酸性酸中毒和间歇性小脑共济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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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口服: 1.成人: (1)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男性青年及成人1.2~1.5mg,女性青年及成人1~1.1mg,孕妇1.5mg,乳母1.6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 (2)治疗用量: ①成人脚气病(轻型或重型维持量),一次5~10mg,一日3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次5~10mg,一日3次,至症状改善; ②妊娠期由于维生素B1缺乏而致神经炎:一日5~10mg。 ③嗜酒而致维生素B1缺乏:一日40mg。 2.儿童: (1)预防用量:推荐膳食中每日摄入维生素B1量,出生至3岁婴儿0.3~0.7mg, 4~6岁小儿0.9mg,7~10岁小儿1mg。正常膳食均可达上述需要量。 (2)治疗用量: ①小儿脚气病(轻型):一日10mg。 ②维生素B1缺乏症:一日10~50mg,分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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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 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维生素B1对正常肾功能者几乎无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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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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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B11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蔗糖、药用硫酸钙、枸橼酸、十二烷基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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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灰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复溶后应为澄明溶液,可带轻微乳光。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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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
1.大剂量应用时,测定血清茶碱浓度可受到干扰,测定尿酸浓度可呈假性增高,尿胆原可呈假阳性。2.治疗Wernicke脑病注射葡萄糖前,应先应用维生素B1。3.维生素B1一般可由正常食物中摄取,较少发生单一维生素B1缺乏。如有缺乏症状表现,使用复合维生素B制剂较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