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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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5g)10g*12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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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华润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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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600 |
国药准字H35021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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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2.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3.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
用于治疗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出困难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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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1)肌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2)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3)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2.剂量:(1)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①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干50ml/min时 |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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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应用头孢唑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静脉注射发生的血栓性静脉炎和肌内注射区疼痛均较头孢噻吩少而轻。药疹发生率为1.1%。嗜酸性粒细胞增高的发生率为1.7%。单独以药物热为表现的过敏反应仅偶有报告。2.本品在实验动物中可产生肾小管损害。3.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是否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尚不能肯定。4.临床上本品无肝损害现象,但个别病人可出现暂时性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5.肾功能减退病人应用高剂量(每日12g)的头孢唑林时可出现脑病反应。6.白色念珠菌二重感染偶见。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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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本品。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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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五水头孢唑林钠 |
羧甲司坦。 分子式:C5H9NO4S 分子量:分子量1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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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 |
本品为混悬颗粒;气香,味甜,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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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病人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病人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7%;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2.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和其他头孢菌素的病人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