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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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0.3g*12粒*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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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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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288 |
国药准字Z10983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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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中焦虚寒所致的胃痛,症见胃脘冷痛、腹胀嗳气、纳差食少、畏寒无力;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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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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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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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胃大出血时忌用。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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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附子(制)、黄芪(炙)、肉桂、山药、肉苁蓉(制)、白术(炒)、山楂(炒)、乌梅、砂仁、陈皮、补骨脂。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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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细粉和颗粒;味微酸、苦 |
本品为色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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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宜消化的食物。 2.胃脘灼热痛证、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本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