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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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2g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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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
天津凯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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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0 |
国药准字B2002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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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滋补肝肾,益气养血。用于肝肾不足、气血两虚所致的腰膝酸软,头晕耳鸣,心悸气短,食欲不振,四肢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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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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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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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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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
乌鸡粉、龙眼肉、枸杞子、大枣。辅料为甜菊素,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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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液体;微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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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