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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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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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百澳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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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665 |
国药准字H20053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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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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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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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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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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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雷尼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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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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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2.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