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38克 |
0.5g*36粒(吉春) |
|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71 |
国药准字Z200806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症。 |
清热祛痰,镇咳平喘.用于肺内感染,慢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急性呼吸道感染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枇杷叶、半夏、桔梗、薄荷脑。 |
本品主要成分为返魂草 |
|
性状 |
蛇胆川贝枇杷膏为棕红色至棕色的半流动液体;气香,味甜、微辛凉。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