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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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38克 |
每粒装0.3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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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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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71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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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润肺止咳,祛痰定喘。用于燥邪犯肺引起的咳嗽咯痰、胸闷气喘、鼻燥、咽干喉痒等症。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软,月经不调,阳痿早泄。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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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2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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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无明显毒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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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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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枇杷叶、半夏、桔梗、薄荷脑。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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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蛇胆川贝枇杷膏为棕红色至棕色的半流动液体;气香,味甜、微辛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浅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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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风寒表证引起的咳嗽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