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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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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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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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09 |
国药准字Z1091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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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虚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精神不振,四肢疲倦。 |
宣肺,化痰止咳。用于小儿头痛身热,咳嗽痰盛,气促,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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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小儿3周岁以内,一次2-5毫升,3-12周岁,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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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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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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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蛤蚧、党参、黄芪、北沙参、川贝母、麦冬、桔梗、桑白皮、苦杏仁、紫苏子(炒)、百合等味。 |
紫苏叶、前胡、葛根、苦杏仁、桔梗、半夏(制)、陈皮、浙贝母、天花粉、枳壳、茯苓、木香、玄参、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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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而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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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用补益中成药。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可用温开水化后服。4.服药期间症状加重,或兼见其他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