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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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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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万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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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09 |
HC2017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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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虚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精神不振,四肢疲倦。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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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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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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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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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蛤蚧、党参、黄芪、北沙参、川贝母、麦冬、桔梗、桑白皮、苦杏仁、紫苏子(炒)、百合等味。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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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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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