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2袋 |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494 |
国药准字Z5002043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虚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精神不振,四肢疲倦。 |
止咳平喘。用于伤风感冒,鼻塞,流涕,咳嗽,气喘,痰多。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蛤蚧、党参、黄芪、北沙参、川贝母、麦冬、桔梗、桑白皮、苦杏仁、紫苏子(炒)、百合等味。 |
麻黄(蜜炙)、苦杏仁、甘草、荆芥、桑白皮(蜜炙)、紫苏子(炒)。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褐色或深褐色的浓缩水丸;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