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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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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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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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不换兰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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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131 |
国药准字Z10983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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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血益气,健脾暖胃,祛风湿,壮筋骨。用于男女体弱,头晕目眩,食欲不振,腰酸骨痛。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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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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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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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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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有蛤蚧、党参、黄芪、枸杞子、当归、茯苓、熟地黄、女贞子、甘草、山药、木瓜、狗脊、巴戟天(盐制)、白术、续断(盐制)、杜仲、黄精、骨碎补(炒)。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泽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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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小丸,除去包衣呈深棕色;气香,味微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浓缩丸;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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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