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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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 |
9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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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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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0686 |
国药准字H2002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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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2.心力衰竭,可单独应用或与强心利尿药合用。 |
1.冠心病、心绞痛。 2.轻、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伴有冠心病、心绞痛的高血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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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1.成人常用量:(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2.5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6.25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2.小儿常 |
口服,因存在个体差异,服药时请遵医嘱: (1)60mg/粒,每次60mg,每日2次; (2)90mg/粒,每次90mg,每日1~2次; (3)120mg/粒,每次120mg,每日1次。 本品可单独用于心绞痛或高血压的治疗。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时作用为叠加,因此合用时应适当调整药物用量。服用时请整粒吞服,勿咀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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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3)咳嗽。(4)味觉迟钝。2.较少见的有:(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子警惕。(4)心率快而不齐。(5)面部潮红或苍白。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偶有头晕、心动过缓、面色潮红、胃肠道不适、房室传导阻滞以及过敏症,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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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
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及窦房传导阻滞患者、病窦综合症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对本剂有过敏史者,妊娠或可能妊娠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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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托普利化学名:1-[(2S)-2-甲基-3-巯基-1-氧化丙基]-L-脯氨酸。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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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
本品为白色硬胶囊,内含白色小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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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2)骨髓抑制。(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4)血钾过高。(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 |
1.Ⅰ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50次/分钟)、伴有肺淤血的左心室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经验得知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对心室功能有损害者,二种药物合用应慎重。 3.本药物可使洋地黄、甲氰咪呱血药浓度升高。 4.停药时应逐渐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