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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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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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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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81 |
国药准字H4402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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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于预防心绞痛的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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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 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口服,一次10~30mg,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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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1.常见的有:由体位性低血压引起的眩晕、头晕、昏厥、面颊和颈部潮红;严重时可出现持续的头痛、恶心、呕吐、心动过速、烦躁;皮疹、视力模糊,口干则少见。 2.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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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 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患者禁用。 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 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 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 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患严重低血压、血容量减少、严重贫血、心衰、青光眼和因脑出血或头部创伤而至颅内压增高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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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四硝酸素戊四硝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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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小丸。 |
为白色结晶性粉末;微臭。几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溶于丙酮。过热或撞击易爆炸。药用品以乳糖或甘露醇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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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2.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3.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头部放低,吸氧并辅助呼吸。 4.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