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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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10粒*2板 |
10mg*100片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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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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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26 |
国药准字H37022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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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及长期治疗心绞痛;与洋地黄及(或)利尿剂合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本品不能用于治疗急性心绞痛发作。 |
1.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2.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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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除非另开处方,每日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特殊的情况下,剂量可增至每次一粒(40mg),每日二次。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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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会引起硝酸酯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在治疗的最初几日可能产生血压降低、头晕、心率加快、恶心、呕吐、面红。 |
1.常见服药后出现外周水肿(外周水肿与剂量相关,服用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4%,服用120mg/日则为12.5%);头晕;头痛;恶心;乏力和面部潮红(10%)。一过性低血压(5%),多不需要停药(一过性低血压与剂量相关,在剂量<60mg/日时的发生率为2%,而120mg/日的发生率为5%)。个别患者发生心绞痛,可能与低血压反应有关。还可见心悸;鼻塞;胸闷;气短;便秘;腹泻;胃肠痉挛;腹胀;骨骼肌发炎;关节僵硬;肌肉痉挛;精神紧张;颤抖;神经过敏;睡眠紊乱;视力模糊;平衡失调等(2%)。晕厥(0.5%),减量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合用则不再发生。2.少见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过敏性肝炎;齿龈增生;抑郁;偏执;血药浓度峰值时瞬间失明;红斑性肢痛;抗核抗体阳性关节炎等(<0.5%)。3.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心肌梗死和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生率4%;肺水肿的发生率2%;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的发生率各小于0.5%。4.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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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伴有低血压的急性心力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急性心梗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护条件下的监护室)。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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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单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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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的球形小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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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易产生直立性低血压的病人慎用。不适合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见本药引起任何胚胎损害,但妊娠妇女仍需慎用。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β-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他降压药时。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26小时。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4.外周水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