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48粒 |
每支装10ml,20ml,40ml |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21 |
国药准字Z200254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活血止痛、清热祛瘀。用于瘀血闭阻的胸痹,证见:胸闷、心痛,口苦,舌暗红或存瘀斑等。适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病状者。亦可用于脑梗塞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口服。 |
静脉滴注。一次10~40毫升,一日1次;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50~500毫升后应用。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头晕、头痛、恶心、腹痛、心悸、气促、乏力、乳房胀痛、血压下降等。 |
|
禁忌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或严重过敏体质者禁用。 2.近期出血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
成分 |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是单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抱茎苦荬菜,本品无辅料。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应在临床监护下使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 2.每10ml药液应用不少于100ml的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滴速不宜过快。 3.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4.低血压患者慎用。 5.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将影响产品质量,如发现瓶身裂纹、漏气、药液浑浊、沉淀、絮状物、变色均不能使用。如经葡萄糖或氧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或输液过程中出现浑浊、沉淀亦不得使用。本品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