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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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每袋装1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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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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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94 |
国药准字Z1302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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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解表散风。用于风热感冒及流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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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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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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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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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蒲公英、紫花地丁。 |
大青叶、金银花、大黄、拳参、羌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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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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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咽痛,口干或渴,咳嗽痰黄。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