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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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9g*1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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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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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94 |
国药准字Z1402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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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
本品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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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以芦根汤或温开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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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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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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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南板蓝根、蒲公英、紫花地丁。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金银花、连翘、薄荷、荆芥、淡豆豉、牛蒡子(炒)、桔梗、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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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甜、微酸 |
本品为棕褐色:气芳香,味微甜而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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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