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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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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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湘雅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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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576 |
国药准字H20184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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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 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 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儿童支气管哮喘和哮喘性支气管炎等)。 4. 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如:病毒性肝炎,预防上呼吸道感染、顽固性口腔溃疡等)。 5. 肿瘤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酸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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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5~30mg,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对于成年(18-65岁),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粒(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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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耐受性良好,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3. 极个别病人有轻微过敏反应,停药后可消失。 |
1.国外临床研究中常见不良反应为虚弱、头痛、腹痛、恶心、(胃肠)气胀、腹泻和消化不良。 2.国内临床研究中不良反应为乏力、白细胞减少(轻度)、腹泻(轻度)、脱发(中度)、尿蛋白异常、肌酐升高及可逆性肝脏转氨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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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2. 胸腺功能亢进、或胸腺肿瘤患者。 |
阿德福韦酯禁止用于已经证实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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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胸腺肽。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德福韦酯,其化学名称为:9-{2-[[(特大戊酰氧基)甲氧基]膦酰基]乙基}腺嘌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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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至黄褐色。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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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的,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 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病人停止乙型肝炎治疗会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包括停止使用阿德福韦酯。因此,停止乙肝治疗的病人应当严密监测肝功能,若必要,应重新进行抗乙肝治疗。 2、对于肾功能障碍或者潜在肾功能障碍风险的病人,使用阿德福韦酯慢性治疗会导致肾毒性。这些患者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3、使用阿德福韦酯治疗前,应对所有病人进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使用抗乙肝治疗药物,如阿德福韦酯治疗,会对慢性乙肝病人携带未知或未治疗的HIV产生作用,也许会出现 HIV耐药。 4、单用核苷类似物或合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会导致乳酸性酸中毒和严重的伴有肝脏脂肪变性的肝肿大,包括致命事件。 5、因为对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潜在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建议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