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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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 |
0.1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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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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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60 |
国药准字H2008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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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炎的治疗。 |
广谱抗菌药物。对除绿脓杆菌外的需氧G+菌、G-菌均显示出广谱抗菌活性,尤其对金葡菌、耐青霉素的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G-菌与脆弱拟杆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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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严重病例,按体重一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疗程一般7~14天,但b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ml/min)剂量(mg)服药间隔30-120常用量;常规时间0-29*50%常用量常规时间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头孢丙烯,因此应在血透完毕后服用。肝损伤: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1.脓疱性痤疮、集簇性痤疮、毛囊(包)炎、疖、疖肿病、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感染性皮脂囊肿粉瘤、慢性脓皮病、乳腺炎、肛周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浅层)继发性感染、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单纯性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前庭大腺炎、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炎、角膜溃疡、外耳炎、牙周组织炎、冠周炎、颌炎的成人患者,通常口服150mg~200mg/次,一日3次。2.肺炎、肺化脓、肾盂肾炎、膀胱炎(单纯性除外)、前列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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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头孢维他命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 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日本203所医疗单位的研究显示,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88%(78/1599)。其中,内科占4.93%(20/406),泌尿科占3.68%(12/326),皮肤科占5.81%(9/155),外科占3.26%(3/92),妇产科占4.03%(6/149),耳鼻喉科占7.02%(17/242),眼科占3.57%(4/112),牙科及口腔外科占5.98%(7/117)。各科间未见显著差异。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道症状61例,其中腹泻33例;发疹等过敏症仅14例(0.88%)。轻度46例(59.0%),中等32例(41.0%),未见严重症状。给药300、450、600、900mg病例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3.66%(3/82),5.47%(27/494),3.79%(25/660),5.21%(17/326),未见显著差异,即剂量与不良反应发生率间没有恒定关系。临床检查值异常者55例67人次。主要为ALT上升(26人次),AST上升(12人次)等肝功能异常,还发现嗜酸粒细胞增多12人次,均为轻度。以上显示,每日给予本品150-900mg时其安全性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同。另外日本法罗培南钠片剂说明书上叙述:批准上市时,在临床试验所报告的2207例中不良反应有127例(5.8%),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55件(2.5%),腹痛19件(0.9%),软便15件(0.7%),发疹13件(0.6%),呕吐12件(0.5%)等。临床实验室检查值的异常为:ALT(GPT)上升56件(3.4%),AST(GOT)上升36件(2.2%),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7件(1.8%)。上市后临床成绩调查,在所报告的17303例中,不良反应有512例(3.0%),主要不良反应有腹泻286件(1.7%),软便76件(0.4%)、腹痛26件(0.2%)、发疹25件(0.1%)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不到0.1%)、类过敏性症状(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发生休克和类过敏性症状,应仔细观察,出现不适感、口中异常感觉、喘鸣、呼吸困难、眩晕、便意、耳鸣、出汗、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血压降低等症状时,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伤,若确定有异常发生,应立即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伪膜性大肠炎和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应仔细观察,若出现了腹痛、多次腹泻,要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4)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症),所以应仔细观察,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5)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因为可能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该类症状,应停止用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6)肝功能障碍、黄疸(不到0.1%):因为可能出现AST(GOT)、ALT(GPT)、ALP等升高、黄疸症状,应进行定期检查,仔细观察,若有异常出现,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置。2.严重不良反应(类似药物)PIE综合征:因为有报道其类似化合物(头孢类和碳青霉烯类药物等)可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PIE综合征,所以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停止用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药物进行适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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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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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孢丙烯。 |
法罗培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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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至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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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2.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3.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