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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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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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697 |
国药准字Z220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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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下呼吸道感染。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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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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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药物热等。小儿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4.其他:血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血红蛋白降低、假膜性肠炎、蛋白尿、管型尿等。尿布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 5.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活动增多、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神志混乱和嗜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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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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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丙烯。其化学名为:(6R,7R )-7-[(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3-丙烯-5-硫杂-l-氮杂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胆通、溪黄草、茵陈、穿心莲、大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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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气芳香,味甜。 |
为胶囊剂,内容物呈棕褐色;味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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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确诊或疑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如发生轻度假膜性肠炎,停药即可,但对于中、重度假膜性。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中药卷,复方胆通片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 1、肝郁血虚所致胁痛不宜使用。 2、方中含有泻下、清热解毒之品,孕妇忌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4、本药苦寒泄降,易伤正气,年老体弱者慎用;中病即止,不可过量、久用。 5、用于急性胆囊炎及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体温、胁痛、黄疸等症状进一步加剧时,应请外科紧急处理。 6、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本品含胆通(羟甲香豆素),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羟甲香豆素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羟甲香豆素单独使用时1、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梗阻性或传染疾病所致黄疸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