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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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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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g(按头孢丙烯计) |
50mg(按C17H19N5O6S2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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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Shionogi Pharma Co., Ltd. Kanegasaki Pla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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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86 |
国药准字HJ202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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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
本品适用于儿童。 本品适用于对头孢卡品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卡他莫拉(布兰汉)菌、大 肠埃希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氏摩根氏菌、 普罗维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雷沃氏菌属(除二路普雷沃尔菌外)、 痤疮丙酸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淋巴管和淋巴节炎、慢性脓皮病; ○咽炎、喉炎、扁桃体炎(包括扁桃体周炎,扁桃体周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膀胱炎、肾盂肾炎; ○中耳炎、鼻窦炎; ○猩红热 用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包括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鼻窦炎时,临床医师应根据我国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判断抗菌药物使用的必要性,在认为适合使用本 品的情况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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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
口服。 儿童常用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mg(效价)/kg,一日3次,餐后服用。用药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 体重和病情严重程度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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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假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s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本品在日本批准上市之前的临床研究中,参加安全性评价的558例中有18例发生不良反应(3.2%), 通过实验室检查评价其安全性的309例中有19例出现检查值异常(6.1%)。再审查结束时,参加安全 性评估的3047例中131例出现包括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4.3%)。(不良反应发生率基于批准 之时和再审查时的数据结果) (1)严重不良反应(以下不良反应来自自发报告,发生率不明) 1)休克、过敏性反应:可引起过敏性反应,在应用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当出现不适感、口内异 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发汗、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等时,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2)急性肾损伤:可引起急性肾损伤等严重肾疾病,应进行定期检查等的密切观察,当出现异常 状况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适当处理。 3)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 贫血,需进行定期检查等的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假膜性结肠炎、出血性结肠炎:可出现假膜性结肠炎、出血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 炎,当出现腹痛、频繁腹泻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适当处理。 5)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 红皮病(剥脱性皮炎):可引起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 解症(Lyell综合征)、红皮病(剥脱性皮炎),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时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 处理。 6)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肺炎:可引起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肺炎,当出现发热、咳 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立即进行胸部X线检查、血液检查等,给患者服用肾上腺皮质 激素等适当处理。 7)暴发性肝炎、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引起暴发性肝炎等严重肝炎、伴有天冬氨酸转氨酶(AST)、 丙氨酸转氨酶(ALT)、碱性磷酸酶(ALP)等升高的肝功能障碍、黄疸,需定期检查并注意观察,发 现异常时应停止用药并适当处理。 8)横纹肌溶解症:可引起以肌肉痛、乏力感、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血中及尿中肌红蛋白 升高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发生该病症时,应立即停止本品用药并做适当处理。 9)伴随低卡尼汀血症的低血糖:对于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在服用含有匹酯基的抗生素的病 例中,伴随低卡尼汀血症的低血糖可能会出现,所以当出现痉挛、意识障碍等低血糖症状时,要停止 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参照【注意事项】) 其他不良反应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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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对本品任何成分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原则上,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不予给药,特别情况时应慎重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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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其中Z异构体含量约占9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卡品酯。 化学名称:2,2-二甲基丙醇基氧甲基(6R,7R)-7-[(2Z)-2-(2-氨基噻唑-4-基)-戊-2-烯酰胺基] -3-氨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盐酸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23H29N5O8S2 ·HCl ·H2O 分子量:6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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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混悬颗粒;味甜 |
本品为粉红色细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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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假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性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假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 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患者(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患者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患者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患者应慎用头孢丙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慎重给药(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2)本人或者父母、兄弟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有严重肾功能障碍者(因血中浓度维持时间延长,如需用药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4)口服摄食不足的患者或者非经口维持营养的患者,身体状况不良的患者(有时会出现维生素 K缺乏症,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老年人(参照【老年用药】项)。 2.使用时注意 1)制成颗粒剂的目的是为了掩盖活性成分的苦味,应直接加水速服以防破碎或溶解。 2)如将本品悬浮在牛奶、果汁或水等液体,应立即服用(药物活性成分的效价随时间的延长而降低)。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使用包括本剂在内的含匹酯基抗生素(包括盐酸头孢卡品酯水合物,头孢妥仑匹酯,头孢特 仑酯,替比培南匹酯)时,有特戊酸(含匹酯基抗生素代谢物)的代谢及排泄而引起血清卡尼汀降 低的报告。另外,儿童(特别是婴幼儿)因使用含匹酯基的抗生素,低卡尼汀血症时还出现低血糖, 因此使用含匹酯基抗生素时,应注意卡尼汀降低。判明有血清卡尼汀低下的先天性代谢异常时,不 要给予本制剂。 5)动物实验(犬)中,发现了伴有CPK升高的肌细胞障碍(骨骼肌的病理组织学检查)。 6)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 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3. 对于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除检尿糖试纸(TES-tape)反应外,用班氏试剂、弗林氏试剂进行尿糖检查,有时呈假阳性, 故应注意。 2)直接库姆斯(Coombs)试验,有时呈阳性,故应注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 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据报道在妊娠后期被给予含有匹酯基的抗生素的孕妇时,出现新 生儿低卡尼汀血症。 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儿童用药】 尚未确立早产儿或新生儿服用本药的安全性。(无临床经验)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需注意以下各点,注意用量及间隔用药等,观察患者情况慎重用药。 1.本品为肾排泄型药物,由于老年患者大都生理机能衰退,在以老年患者为对象研究本品的药 物代谢动力学时,没有发现不良反应。但是和健康成年人相比,尿中药物回收率稍低,发现有血中 半衰期延长的趋势(参照【药代动力学】)。 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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