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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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按C15H14C1N3O4S计) |
0.15g*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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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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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54 |
国药准字H2003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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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呼吸系统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气管炎、肺炎、慢性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继发感染、细支气管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继发感染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丸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体炎等;3.胆道感染:胆囊炎、胆管炎等;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等;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丹毒、蜂窝织炎、痈、皮下脓疮、多发性痤疮、感染性粉瘤、肛周脓肿、汗腺炎等;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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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后服用。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一般感染:成人每日口服300~450mg,分2~3次服用。骨髓炎、化脓性关节炎:成人每日口服450mg,分3次服用。严重感染:成人每日口服600mg,分2~3次服用。为避免耐药性的产生,原则上应确认感染后使用,用药疗程要根据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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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 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1.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红斑、浮肿、过敏症、发热等;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不振、便秘等;3.神经系统反应:头痛、头晕、失眠、骨骼肌无力、倦怠乏力等;4.血液系统反应: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5.实验室检查:BUN升高、AST升高、ALT升高等;6.其它:偶可出现急性肾功能不全、无粒性白细胞、伪膜性结肠炎、低血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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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成份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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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头孢克洛。 |
本品主要成分甲苯磺酸托氟沙星,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托氟沙星,其化学名为:(±)7-(3-氨基-1-吡咯烷基)-1-(2,4-二氟苯基)-6-氟-1,4-二氢-4-氧-1,8-萘啶-3-羧酸对甲基苯磺酸盐单水合物。分子式:C19H15F3N4O3·C7H8O3·H2O分子量:59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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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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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 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 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 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 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严重肾功能障碍者、患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患者、高龄老年患者慎用。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