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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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按C15H14C1N3O4S计) |
10mg*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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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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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354 |
国药准字H2004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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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门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
本品抗感染药。1.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2.也可用于腹部术前清洁肠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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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将本品加入适量(20-30ml)热水中,经振荡完全后服用。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 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
口服。1.成人:一次80~160mg,一日3~4次。2.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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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 节痛。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 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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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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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头孢克洛。 |
硫酸庆大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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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可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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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 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 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 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 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采用注射治疗。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3.交叉过敏: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4.交叉耐药: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7.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