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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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2g |
12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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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辽宁可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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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425 |
国药准字H2102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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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轻型肺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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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6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临用前,先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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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2.皮肤反应:以荨麻疹最多,少数出现花斑样血斑。3.药物热:高热、寒战。4.血管神经性水肿:眼睑开始充血、水肿,继而扩张至鼻梁、鼻根、口唇、喉部,声嘶、喉喘鸣和呼吸困难。5.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绀、血压下降,很快出现意识丧失和肢体抽搐,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不适、肠痉挛、腹泻、黄疸等,一般为一过性,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7.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房颤、短暂心跳过速,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8.神经系统:神志不清、头晕、头痛。9.呼吸系统:咳嗽、哮喘。 |
1. 偶见皮疹、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厌食及面色苍白等,个别患者初服后出现嗜睡或轻度头昏,停药后症状消失。 2. 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长期或大量使用对肝、肾功能均有损害。 3. 有时可致幻觉、精神紊乱,偶见有语言含糊不清、不自主眼球运动,一般是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过度或中毒的表现。 4. 对老年患者,可致排尿困难、昏厥,常引起体位性低血压。5. 偶见白细胞减少。 6. 较顽固的不良反应有:注意力不能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厌食、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梦魇等。少见头痛、视物模糊、口鼻及喉干、便秘、疲劳无力等。7. 长期治疗可见下肢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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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 1岁以下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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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连翘、金银花、黄芩。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咖啡因、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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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有引湿性。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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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2. 本品在溶解过程中如出现混浊或沉淀,则禁止使用。3. 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药。4. 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 本品中金刚烷胺,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 外,均 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