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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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900mg |
每粒装0.37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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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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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854 |
国药准字Z1098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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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轻型肺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除湿化滞。用于急性胃肠炎,属伤食泄泻型及湿热泄泻型者,症见腹痛腹满、泄泻臭秽、恶心呕腐或有发热恶寒苔黄脉数等。亦可用于食滞胃痛而症见胃皖痛、拒按、恶食欲吐、嗳腐吐酸、舌苔厚腻或黄腻脉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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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6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临用前,先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2.浅表性胃炎十五天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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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2.皮肤反应:以荨麻疹最多,少数出现花斑样血斑。3.药物热:高热、寒战。4.血管神经性水肿:眼睑开始充血、水肿,继而扩张至鼻梁、鼻根、口唇、喉部,声嘶、喉喘鸣和呼吸困难。5.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绀、血压下降,很快出现意识丧失和肢体抽搐,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不适、肠痉挛、腹泻、黄疸等,一般为一过性,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7.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房颤、短暂心跳过速,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8.神经系统:神志不清、头晕、头痛。9.呼吸系统:咳嗽、哮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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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脾胃虚寒泄泻者(表现为泄泻不发热,粪便清稀,腹部凉痛,脉沉迟,舌淡)禁用。 4.腹泻伴高热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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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连翘、金银花、黄芩。 |
牛耳枫、辣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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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有引湿性。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的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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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2. 本品在溶解过程中如出现混浊或沉淀,则禁止使用。3. 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药。4. 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6.腹泻严重脱水者,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配合适当补液。 7.急性胃肠炎患者服用过程中,如果伴有高热、腹泻带有血或黏液,需去医院就诊。 8.如果联用口服有利于腹泻脱水恢复的补液盐,必须按说明书要求稀释的浓度进行稀释后饮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0.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易消化,忌食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 1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要洗手;未吃完的食物应盖好,以免苍蝇、蟑螂污染饭菜。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如颗粒颗粒结块,发潮,霉变,有异臭等;胶囊相互粘连,变形,破裂,霉变,内容物结块,变硬等;或药片粘连,变色,药片上有霉斑,裂纹,发潮,有臭味等,请不要服用。如已超过包装上所印的有效期,或包装破损,或有损坏的痕迹,请不要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