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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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g |
5ml:175mg(三七总皂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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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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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362 |
国药准字Z150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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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
活血祛瘀;扩张血管,改善血液循环。用于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脑血管病后遗症,内眼病,眼前房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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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4~8g,一日1次,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250ml后使用,或遵医嘱。 |
静脉注射 一次2~5ml,以氯化钠注射液20~4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 静脉滴注 一次2~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 肌内注射 一次2~5ml,一日1~2次。 理疗 一次2ml,加注射用水3ml,从负极导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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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道不良反应常见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兴奋、易激动、头晕、头痛和失眠等,但症状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失。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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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锥体外系疾病、Huntington舞蹈症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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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
三七总皂苷,氯化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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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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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并应适当减少剂量。 |
1. 大剂量使用时,需观察血压变化,低血压者慎用,不推荐本品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 个别患者在使用中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轻度红肿,可采取冷敷患处,不必终止使用。 3. 输注过快可致个别患者出现胸闷、恶心,调慢滴速即可缓解。 4. 本品遇冷可能析出结晶,可置50~80℃热水中溶解,放冷至室温即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