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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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支 |
每10丸重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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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昌都藏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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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54 |
国药准字Z2002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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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消炎止痛,愈疮疡,除黄水,用于痹病,“冈巴”病,四肢关节红肿疼痛,伸屈不利,湿疹,牛皮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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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饭后服用,一次4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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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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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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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藏党参,铁棒锤,决明子,黄堇,渣驯膏,藏草蒲,宽筋藤,诃子,手参,毛诃子,乳香等十八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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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黄色水丸,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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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9.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停减或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