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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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支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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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关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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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54 |
国药准字Z20043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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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解毒杀虫,止痒收敛,活血祛瘀。用于疥疮,湿疹,脂溢性皮炎,瘙痒性皮肤病,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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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用温水将患部洗净,使用前将所附的小袋雄黄颗粒加入药液中摇匀,取出部分药液,按1∶150的比例用温水稀释,外搽或外洗患部,早晚各一次,用量可按患部面积大小而定,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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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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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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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苦参、百部、花椒、白鲜皮、硼砂、雄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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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棕色的液体;小袋内容物为橙红色的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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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9.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