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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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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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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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863 |
国药准字Z20027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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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热、杀疠、开窍。用于麻风、湿疹,四肢关节红肿,黄水病,风邪毒气引起的一切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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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一次1丸,一日1~2次。饭后将药丸碾碎后用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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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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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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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欧曲(制)、铁棒锤、肉桂、藏菖蒲、安息香、红花、天竺黄、肉豆蔻、丁香、豆蔻、草果、镰型棘豆、诃子、人工麝香、乳香、决明子、黄葵子、儿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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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黑色水丸;气微香,味涩、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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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部分患者如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减量或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