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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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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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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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24 |
国药准字H20023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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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性疾病,如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及湿疹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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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涂于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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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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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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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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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绿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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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2.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血管虚脱、丧失知觉、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