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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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每丸重0.25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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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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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9 |
国药准字Z63020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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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消炎止痛,愈疮疡,除黄水。用于痹病,“冈巴”病,四肢关节红肿疼痛,伸屈不利,湿疹,牛皮癣,陷蚀癣,疠痛,亚玛虫病及麻风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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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饭后服用,一次12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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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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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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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匀染剂O、白凡士林、、二甲基亚砜、轻质液状石蜡、甘油、羟苯乙脂、香精。 |
藏党参、川贝、决明子、高山紫堇、渣驯膏、藏草蒲、宽筋藤、诃子(去核)、手参、毛诃子、人工麝香、乳香、黄葵子、安息香、儿茶、巴夏嘎、余甘子、木香共十八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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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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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