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3mg(多肽):100μg(核糖)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9 |
国药准字H2005966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临床可用于用于某些抗生物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感染和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对于恶性肿瘤可作为辅助治疗剂;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急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有一定的疗效)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建议;一次3-6mg(1-2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匀染剂O、白凡士林、、二甲基亚砜、轻质液状石蜡、甘油、羟苯乙脂、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以健康猪脾脏中提取的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等。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