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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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10g:30mg(以环丙沙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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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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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62 |
国药准字H1102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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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本品为广谱抗菌药。本品用于治疗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感染﹑癣病合并感染以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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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适量,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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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偶有轻微刺痛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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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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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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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凝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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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