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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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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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天地人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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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223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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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蕴毒所致的湿疹,及阴道炎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臭秽,阴道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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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10倍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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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个别患者皮损处出现潮红,停药后症状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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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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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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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久置可产生能摇散的沉淀,气微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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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诊。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