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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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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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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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085 |
国药准字H2005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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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露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癖.股癣、手足癣症。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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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3袋),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6袋),一日3~4次,连用7天。 3.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14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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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 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 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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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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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平平加-O、甘油、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是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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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性颗粒;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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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有影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