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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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0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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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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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46 |
国药准字H3402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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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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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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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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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1、对该药过敏者禁用; 2、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禁用; 3、溃疡性病变禁用; 4、痤疮、酒鼻禁用; 5、眼睑部禁用(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渗出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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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分为哈西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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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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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 腺皮质功能不全。 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 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