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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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20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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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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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746 |
国药准字Z44023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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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血解毒,消肿目痒。用于经络不和,温热血燥引起的风疹,湿疹,皮肤刺痒,雀斑粉刺,面赤鼻齄,疮疡肿毒,脚气疥癣,头目眩晕,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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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 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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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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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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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茜草、桃仁、荆芥穗(炭)、蛇蜕、赤芍、当归、白茅根、地肤子、苍耳子、地黄、连翘、金银花、苦地丁、土茯苓、黄柏、皂角刺、桔梗、益母草、苦杏仁(去皮炒)、防风、赤茯苓、白芍、蝉蜕、牛蒡子、牡丹皮、白鲜皮、熟地黄、大黄、忍冬藤、紫草、土贝母、川芎、甘草、白芷、天葵子、紫荆皮、鸡血藤、浮萍、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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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除去处衣后显黑褐色;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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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感冒期间停服。2.风寒症或肺脾气虚证荨麻疹不宜使用。3.月经期或哺乳期慎服。4.忌食鱼虾油腻食品;忌酒、辛辣刺激食物。5体弱慢性腹泻者慎用。6过敏体质者慎用。7如有油脂性成份渗达表面导致外观颜色变化,不影响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