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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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20g: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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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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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89 |
国药准字H20083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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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组织细菌感染性疾病,例如:毛囊炎、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及湿疹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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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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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目前本品皮肤用药的文献报道记载本品不良反应少见,但本品是否会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及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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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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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羟苯乙酯、吐温-80、二甲亚砜、硬脂酸、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司盘-80、甘油、石蜡、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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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绿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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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