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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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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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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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89 |
国药准字H37022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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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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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每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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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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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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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辅料为羟苯乙酯、吐温-80、二甲亚砜、硬脂酸、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司盘-80、甘油、石蜡、纯化水。 |
主要成份:醋酸氢化可的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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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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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接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