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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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 |
150毫克*24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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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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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5021283 |
国药准字H5102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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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手足癣等症。 |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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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擦于皮肤患处,一日2~3次。 |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 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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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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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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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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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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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