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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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醋酸曲安奈德1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 |
3mg(多肽):100μg(核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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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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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894 |
国药准字H2005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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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1.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疾病(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 2.用作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药(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 3.用于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对自体免疫性疾病也有一定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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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皮下注射:(淋巴回流较丰富的上臂内侧或大腿内侧腹股沟下端为宜,也可皮下注射于上臂三角肌处),一次1-2支,一周或两周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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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注射部位疼痛、硬结及全身发热反应,个别病人可出现风疹样皮疹。 2.有报道,本药在治疗魏-阿综合征(Wiskott-Aldrich Syndrome)时,曾出现溶血性贫血和淋巴组织瘤。 3.有报道,本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典型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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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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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多肽和核糖(从猪脾脏中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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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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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由于本药没有抗原性,所以不存在输注免疫活性细胞的配型和相互排斥问题。 2.混浊或变色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