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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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0.35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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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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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308 |
国药准字Z20090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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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清热燥湿,泻肝胆火,用于湿热黄,阴肿阴痒,带下,强中,湿疹瘙痒,目赤,耳聋,胁痛,口苦,惊风抽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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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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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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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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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龙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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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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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