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硝酸咪康唑10mg;醋酸曲安奈德1mg;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5mg |
|
生产企业 |
南昌立健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2126 |
国药准字J201700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皮肤病(湿疹、皮肤炎、痒疹、皮肤瘙痒症、寻常型干癣、多形性渗出性红斑)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5mg(2片),一日2次(早晚各1次)。根据年龄及症状酌情增减剂量。 |
|
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在注册试验及上市后调查(包括长期使用调查)的9620例患者中,有1056例(发生率11.0%)发生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共计1402件。 主要不良反应为嗜睡674件(7.0%),ALT (GPT)上升68件(0.7%),倦怠感53件(0.6%),AST (GOT) 上升46件(0.5%),口渴36件(0.4%)等。(再注册申请时) 严重不良反应 肝功能损害、黄疸(发生率不明):有可能发生伴随AST(GOT)、ALT (GPT)、γ-GTP、LDH、Al-P上升等的肝功能损害、黄疸,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其他不良反应 有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故应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时应进行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
|
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活性成分为盐酸奥洛他定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剂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慎重给药(以下患者应慎重服药) 肾功能低下患者:有血药浓度持续偏高的可能,参照【药代动力学】部分。 老年人:高龄患者服药,参照【老年用药】、【药代动力学】部分。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有可能造成肝功能损害的恶化。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因服用本品会产生嗜睡,服药患者应避免从事驾驶机动车等有危险的机械操作。 长期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若因服用本品而需减少类同醇量时应在严格管理下逐渐减量。 季节性患者服用本品时,应考虑在多发季节即将来临时开始服药,并持续至多发季节结束。 若使用本品无效,注意不要盲目地长期服药。 3.用药须知 发药时 对于PTP包装的药品,请指导患者从PTP板中取出药物后服用。(有因误服PTP板而造成坚硬边角刺入食道粘膜,引起穿孔和引发纵膈炎等严重并发症的报告) 分割使用时 分割后应避光保存。 4.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服用本品会抑制过敏性皮内反应,影响过敏的确认,所以进行皮内反应检验前不要服用本品。 虽因果关系尚不明确,但服用本品过程中曾有出现心肌梗死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