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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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10丸重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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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西藏昌都藏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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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国药准字Z2002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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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消炎止痛,愈疮疡,除黄水,用于痹病,“冈巴”病,四肢关节红肿疼痛,伸屈不利,湿疹,牛皮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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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饭后服用,一次4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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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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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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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藏党参,铁棒锤,决明子,黄堇,渣驯膏,藏草蒲,宽筋藤,诃子,手参,毛诃子,乳香等十八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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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黄色水丸,气微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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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部分患者出现心悸,胸闷,四肢麻木,口唇发麻,恶心等症状者,应停减或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