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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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0g: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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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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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893 |
国药准字H20063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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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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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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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 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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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它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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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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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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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 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