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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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包 |
每粒重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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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济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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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9 |
国药准字Z23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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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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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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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 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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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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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咖酚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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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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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