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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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包 |
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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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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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9 |
国药准字H14023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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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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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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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 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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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 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 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 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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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咖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淀粉、糖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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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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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按规定计量服用,每日用量不可超过2片。 2.儿童、孕妇使用及对任一组份过敏或慎用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哺乳期妇女禁用。 4.本品应放在儿童不能手及的地方。 5.服用本品时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6.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轻度嗜睡,因此不应驾驶或操纵机器,以免发生事故。 7.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去医院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