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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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25gx6片/盒 |
0.15gx6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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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口奇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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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7520 |
国药准字H2003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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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成人与儿童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肺炎等。 |
本品主要用于以下适应症中病情较重的患者: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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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为分散片,可直接口服/吞服,或将本品适量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
口服。成人(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 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 2周。(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 0.2~0.4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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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阿奇霉素引起的,但在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如下: 心血管系统:心悸和心率失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均有报道,但尚未证实与阿奇霉素有关。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头晕,眩晕,惊厥(和其它大环内酯类相似),头痛,嗜睡,感觉异常,活动增多。 消化系统:厌食,恶心,呕吐,腹泻(极少导致脱水),稀便,消化不良,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便秘,腹胀,伪膜性肠炎和罕见的舌变色。 全身:有全身无力报道但尚未证实与本品有关,其他有念珠菌病,过敏(罕有致命的)。 泌尿生殖系统:间质性肾炎及急性衰竭。 造血机能:血小板减少症。 肝胆系统:曾有报道阿奇霉素引起肝炎和胆汁淤积性黄疸等肝功能异常,偶尔引起肝坏死和肝衰竭,但罕有致死者,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肌肉骨骼:关节痛。 精神病学:攻击性反应,神经质,焦虑不安,忧虑。 生殖系统:阴道炎。 皮肤,辅助器官:过敏性反应如瘙痒,皮疹,光过敏,水肿,尊麻疹,血管性水肿。 罕见的严重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中毒性上皮溶解坏死等曾有报道。 感觉器官:有报道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损害患者的听力。有些患者服用阿奇霉素后曾出现听力损害包括听力丧失、耳鸣和,或耳聋。据调查研究表明这种现象与患者持续大剂量使用本品有关,通过对这些患者的随诊,发现大多数患者的听力可恢复。 罕有阿奇霉素引起味觉变化的报道。 血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临床试验中偶见一过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无资料表明与阿奇霉素有关。 |
患者对本品一般能很好地耐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痛、腹泻、胃肠胀气、皮疹,偶见谷丙转氨酶升高。禁忌症对本品或其它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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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阿奇霉素及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本品。 |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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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奇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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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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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红霉素和其它大环内酯类一样,罕有严重的过敏反应报告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症(罕有致命性)。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时间的观察和治疗。 2.尚无阿奇霉素用于肌酐清除率<40ml/min的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因此阿奇霉素用于这些患者时应慎重。 3.由于肝脏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故阿奇霉素用于明显肝病患者时应慎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妊娠期的使用氟康唑极少用于妊娠妇女。动物试验中,仅在出现母体毒性的很高剂量水平观察到氟康唑对胎儿的不良影响,而这些影响不被认为与治疗剂量的氟康唑有相关性。尽管如此,除非病人患有严重、甚至威胁生命的真菌感染且预期疗效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考虑使用。 2.哺乳期的使用在乳汁中的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似,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 3.少年儿童的使用16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因此,除非必须使用抗真菌感染治疗而又无其他合适药物可采用时,不推荐将本品用于儿童。 4.在极为罕见的有严重基础疾病曾服用多剂氟康唑的死亡病人尸检中发现有肝坏死。这些病人同时服用了其他多种药物,其中某些药物已知有潜在的肝毒性,一些病人的基础疾病亦可能导致肝坏死。由于没有证据可以排除上述尸检结果与氟康唑的关系,在患者的肝酶(如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明显升高时,须权衡继续氟康唑治疗的利害关系。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