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75mg |
10ml:10mg |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238 |
国药准字H2009332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性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及皮肤瘙痒。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毫升(10毫克),一天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毫升(5毫克)。儿童:6—11岁:早晚各5毫升(5毫克)或每天一次10毫升(10毫克)。2—5岁:早晚各2.5毫升(2.5毫克)或每天一次5毫升(5毫克)。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或父母的监控下服用。 |
|
副作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有困倦、嗜睡、头痛、眩晕、激动、口干及胃肠道不适等。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 |
|
禁忌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盐酸西替利嗪。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无色的澄清液体,味微甜。 |
|
注意事项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肾功能损害者用量应减半。 2、酒后避免使用。 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4、本药无特效拮抗剂,严重超量患者应立即洗胃,采用支持疗法,并长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5、未发现有与其它药物相互作用的报导,但同时服用镇静剂时应慎重。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