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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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l:0.25g |
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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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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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05 |
国药准字H20059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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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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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1.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5g顿服,第2~5日,一日0.25g顿服;或一日0.5g顿服,连服3日。 2.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第2~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或按如下方法给药: 体重15~25kg,首日0.2g顿服,第2~5日0.1g顿服;体重26~35kg,首日0.3g顿服,第2~5日0.15g顿服;体重36~45kg,首日0.4g顿服,第2~5日0.4g顿服。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0.5g),连用5日。 |
口服给药: 1.成人: (1)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2.小儿: (1)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2)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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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导致停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腹痛、恶心、呕吐、腹泻等)和皮疹,导致停药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主要为氨基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阿奇霉素静脉/口服多剂给药治疗方案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均不能超过1%,有: 胃肠道反应:消化不良、腹胀、粘膜炎、口腔念珠菌和胃炎。 神经系统:头痛、嗜睡 变态性反应:支气管痉挛 特殊感觉:味觉倒错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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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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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奇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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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味香甜、微苦 |
颗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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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般事项:由于阿奇霉素主要经肝脏清楚,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阿奇霉素,GFR<10mL/min的受试者的资料有限,这类患者也应慎用阿奇霉素。曾有肝功能异常、肝炎、胆汁淤积性黄疸、肝坏死和肝衰竭的报道,其中某些病例可能只是。如果出现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应立即停用阿奇霉素。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详见内包装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